请参阅日期为2010年6月28日的临时股东大会通告(「该通告」),当中列载<span onmouseover="ShowInfo(this,"601390"," "1",="" "216302",event);="">中国中铁股份有限企业(「本企业」)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(「临时股东大会」)的举行地点及於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呈供股东审批的决议案。
兹补充通告本企业临时股东大会将按原定计划於2010年8月12日(星期四)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中国中铁广场报告厅举行,除该通告所载的决议案外,亦审议并酌情通过下列补充决议案:
作为特别决议案:
11.「动议:批准如本企业日期为2010年7月28日之股东补充通函附录一所载的对本企业章程的建议修订。」
12.「动议:批准本企业日期为2010年7月28日之股东补充通函附录二对本企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修订。」
13.「动议:批准本企业日期为2010年7月28日之股东补充通函附录三对本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建议修订。」
作为普通决议案:
14.审议及批准姚桂清先生为本企业董事,即时生效,任期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时止。
15.审议及批准王秋明先生为本企业股东代表监事,即时生效,任期至第一届监事会届满时止。
附注:
(1)上述议案的详情载於本企业日期为2010年7月28日之股东补充通函(「补充通函」)内。除非文义另有所指,否则本补充通告所用词汇与补充通函中所采用者具有相同涵义。
(2)补充通函随附上述第11至13项特别决议案及第14及15项普通决议案的补充代表委任表格。
(3)有关送呈临时股东大会审批的其他决议案及暂停股份过户、出席临时股东大会资格、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登记程序、委任代表及其他事项的详情,请参阅本企业日期为2010年6月28日的股东通函所载的临时股东大会通告。